陕农业办发[2008]97号
各设区市农业(农牧)、畜牧局,杨凌示范区农村发展局:
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和重建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农业灾后重建工作相关部署,为切实组织编制好农业生产恢复和灾后重建规划方案,请你局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一、 需提供的材料的内容
(一)本行业灾损情况及后续影响分析;
(二)已采取的措施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恢复重建的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主要建设任务及项目布局、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需求,分步实施计划和保障措施等相关内容;
(四)恢复农业生产的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主要任务、措施内容、实施措施的必要性、迫切性,测算依据、资金来源及需求,分步实施计划和保障措施等相关内容。
请务必与当地政府做好沟通衔接工作,所提供的灾损和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和重建数据及需求应与当地政府发布或报送的数据相一致。
二、 相关要求
(一)各市农业、畜牧局要高度重视,认真调查农业灾情,如实填写有关表格,实事求是地统计和分析,不能冒报,也不能漏统漏报。
(二)具体建设内容请细化到项目,并填写《 市农业灾后重建基础设施投资需求表》和《 市灾后农业恢复生产资金需求表》(见附表1、2)
(三)请各市农业、畜牧局于6月3日前将上述有关材料分别报送厅发展计划处和厅救灾办公室(厅办公室),并送有关业务处(局)。
(四)为做好下一步恢复农业生产和重建规划方案的编制工作,方便沟通联系,请你局确定两名联系人,一名为计财科联系人,一名为救灾办公室联系人。并将名单、联系方式一并报送我厅。
联系人:厅发展计划处 范东晟 87323159(传真)
厅救灾办公室 张宏兴 87329701
附表1: 市农业灾后重建基础设施投资需求表
附表2: 市灾后农业恢复生产资金需求表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