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能 发布日期:2008年6月3日 来源:靖边县农业信息站 作者:
工 作 职 能
靖边县农业局是靖边县政府主管全县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工作部门,内设有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下设有农技中心、农业技术推广站、植保植检站、园艺蚕桑工作站、经营管理站、农村能源办公室、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种子管理站、种子公司、原种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12个专业工作机构。现有职工198人,其中高级职称5名,中级职称15名,包括享受市级特殊津贴专家3名。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农业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定和办法,并负责监督实施。 (二)编制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和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并负责组织督实施。 (三)指导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业相关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 (四)指导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政策;指导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五)负责全县农业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 (六)组织指导农村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工作,开展农业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依法保护基本农田内的农业生产资料。 (七)负责全县重大农业建设项目的审查和申报工作。 (八)组织实施农业相关产业技术标准及绿色食品的认证、质量监督和农业新品种的保护工作;指导全县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测、鉴定、登记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兽医医政、药政和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九)监督指导全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加强农村财务管理与审计工作。 (十)监督指导全县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十一)监督指导全县畜产资源和牧草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工作。 (十二)指导全县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和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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