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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年8月8日      来源:陕西省农业厅    点击数 :



陕农业办发〔2008〕143号

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
关于做好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
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农业局、畜牧局、果业局,杨凌示范区农村发展局:

     《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已于2007年12月25日颁发,标志着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管理工作已正式启动。为了做大作强我省传统地域品牌农产品产业,搞好我省的地理标志申报工作,摸清我省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底数,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积极做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管理组织申报和审查评审工作的通知》(农质安发[2008]8号)和《关于积极做好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农质安发[2008]14号)的要求,开展我省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管理的组织申报和审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加快组织申报和审查评审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和紧迫感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我国传统农业长期以来形成的历史文化遗产和地域生态优势品牌,既是知名的农产品产地标志,也是重要的农产品质量标志,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抓手和载体,是推进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措施。对农产品地理标志实施登记和保护,不仅对提升我国特色农产品品质和创立农产品区位品牌十分重要,而且对带动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意义重大。做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工作,既是各级农业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一项重要任务。各市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要以此为契机,尽快将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主体职能,并在机构、人员和经费等方面予以强化和落实。要按照《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要求,抓紧建立健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管理工作体系和工作制度,认真做好规划和计划的制订,将本地区、本行业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工作尽快推动起来,以实际行动保护好和利用好独具特色的地域品牌农产品。

      二、抓紧开展资源普查,积极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我省农业历史悠久,地域生态各异,具有明显地域特性和独特品质的农产品种类多、分布广,开发利用的潜力大,登记保护的价值高。各市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要尽快按照“底数清楚、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的原则,对照农产品地理标志固有特征特性和登记条件,抓紧做好本地区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的普查工作。对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条件的产品,要建立档案,做出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地纳入登记范围,列为重点登记保护对象。对知名度高、历史悠久、品质个性特征明显、产业发展强劲的农产品,要优先纳入登记保护范围。对登记条件成熟的产品,要积极配合地方人民政府搞好组织动员工作,做好登记申请人资格条件的确认和生产地域范围的划定。同时要在地方人民政府择优确定登记申请人的基础上,及时指导登记申请人科学拟定登记农产品的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帮助登记申请人做好登记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在受理登记审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查和现场核查工作。各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要按照《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审查报告》的规定,认真做好相关材料的审查和意见的填报,并按照规定的时限逐级上报。申请登记的农产品需要进行产品品质鉴评和检验检测的,统一按照《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规范》组织实施。普查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请各地市农业局认真做好本地区的资源普查工作,按照普查汇总表的要求填写,并将普查结果于8月15日前报厅农产品质量安全办公室。

      三、加强沟通协调,扎实跟进技术服务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工作,是一项行政管理性和技术执法性很强的工作,量大面广,事关农业资源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广大农产品生产者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工作责任大。各市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一定要在当地政府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要依托当地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强有力支持,服务好农产品地理标志申请人和标志使用人。在工作中要加强沟通和协调配合,及时将相关进展情况向当地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同时要与登记申请人和标志使用人建立畅通的技术交流服务平台。要加强专业技术和核查人员的培训,抓紧培养一批“知法律、懂管理、精技术、善服务”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专业技术人才。要通过对登记申请人和标志使用人的培训指导,尽快形成登记申报顺畅、标志使用规范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管理工作格局。

      四、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管理的培训工作

      省农业厅定于8月下旬举办一届农产品地理标志培训班,参加人员包括各地市农业局主管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科长,地县拟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编写人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地市农业局按照会议回执要求填写参会人员,于8月15日前报厅农产品质量安全办公室。

      各地市农业局在农产品地理标志普查和登记管理工作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厅农产品质量安全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刘斌;联系电话:029-87321648;电子邮箱:scxxc@vip.163.com

附件:1、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普查汇总表

      2、农产品地理标志培训班会议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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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doc
70.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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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8 15:5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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